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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比我結了婚沒去渡蜜月更令我在意

先說說我家的情況吧!我媽是一個很喜歡讓衣服「曬太陽」的人,加上我家三面都採光,太陽要多少有多少,常常還因為覺得不夠而把衣服拿到頂樓上面曬,當然在家的小孩也養成衣服洗了就是要曬的習慣----個人覺得這種習慣還蠻好的(在心裡也覺得這樣會乾淨許多),而且衣服有沒有曬過真的很不一樣,用摸的就知道了啊!

在訂婚後準備結婚的這段期間,有比較多的時間去想結婚之後關於生活面的事情,我們已經因為一些奇怪的因素而沒辦法待在老公家中原本就是他的房間(比較大)而要待在以前他大哥的房間(比較小很多)----這其中的原因還真是一個很怪的原因啊!(太長了,有機會再說) 所以除了我的東西要搬,就連老公不用搬家的人也得搬一些東西到「新房」去,有天在搬衣服,想到便問老公:你家雖然有前陽台和後陽台,但是好像都不太容易曬得到太陽耶!(這是真的,我覺得是因為座向的關係吧,而且後陽台還跟隔壁棟的只差幾公分而已----不住在台北的人大概蠻難了解這種壓迫感)

他回答我:在前陽台還是曬得到太陽啦,不過沒辦法拿到頂樓直接曬,因為頂樓已經被加蓋了!反正妳想要曬衣服的話,我幫妳拿到前面去。

有了他這些話,心想也就只有這樣了。

第一次洗完衣服,就要老公幫我拿到前面去晾,雖然前面的陽光不多,但沒魚蝦也好啊!怎知拿到前面沒多久,我馬上就被「我老公的母后大人」叫過去,她說:妳的內衣褲不要拿到前面晾,我們女人家的這種東西只能晾在後面不要拿到前面去晾!

我心想也許老公把我的小東西晾在一進門就看得到的地方,這樣當然是有點不太好看啦,不過晾在靠近後面一點的話根本就看不到的啊~於是出去看了一下----沒有喔,他是把它們晾在靠近後面的地方,而且前面後面又用其他衣服擋了一下,不「檢查」很難一眼就看到,但還是被「抓包」了=_=|||

我沒想到結婚之後我的內衣褲從此就得變成「不見天日」的狀態,而且,這樣的事情是不會發生在「男生」身上的(所以我也沒辦法在結婚前從我老公那邊得知),這到底是怎樣的時代啊!(感覺像在古代那種女人不行出門的社會!) 這是我結婚之後第一次遇到這種男女落差明顯的事情----尚且還不包括上完廁所就要把馬桶蓋掀起來。

面對這種事情我很抓狂,就像我的好東西一下子被拿走的人,當然也跟老公抱怨,他也沒辦法(老人家的這種想法通常很難去改變)只好安慰我:不然就放進乾衣機一起烘,這樣一定可以乾啦!

問題不是這樣!這不是重點!我要的是曬太陽!但大家都非常無奈地沒轍。在過年期間也是一段讓我非常抓狂的時期(~這又是另一個落落長的故事),只能說,在結婚不到一個月,我已經對我老公下通碟,告訴他:如果哪天我要跟你離婚,一定不是因為我不愛你了,而是我真的受不了無法再待下去了,如果不是為了你,我一刻也不想待在這個內褲不見天日的地方!

結婚之後的小瑣事有時真的會讓人非常抓狂,我相信有的人會為了擠牙膏這種事情吵架,一起生活很多小瑣事就會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一旦爆發就很難收拾,相愛的確比相處要容易得太多了。

我到了一個到退到中國古代社會的外星,持續滯留在其中=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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